喜欢写作是因为你可以把真正的自己低调地写下来给看得懂的人看,而找到知音变成一个圈子是这过程中附加的幸运最大值。写作就是这么幸福的一件小事。
我很喜欢。
每次我在床上,看以前写过的日记,都会觉得很有感触。或许我忘了当时的事,但我肯定能回味当时的心情。
又翻到那一页,我还是不敢一个个字读完当时写的那一封信。
今天读了,只觉得当初的自己是哪根筋错了,写了这一段文字。
我自己都被自己恶心到了。
好吧,我就原谅你不回复吧。
我一直没有跟别人提起,这事伤我真的很深。
因为,你连回复都不屑回复。
你就真的那么不喜欢我。
这个心结,或许到老,我都想不明白的。
刚刚得知了一个消息,我当时在墨尔本仰慕的男神,找了女朋友了。
心酸酸的,但一定要幸福。
希望你们都开开心心,到结婚哦。
我傻傻地跟妈妈说,如果鹿晗和我们同一天的班机就好,我妈妈毫不客气地笑了,“他看到你又怎样?”
是啊,又怎样。
但,如果我这辈子看过他一次,听过他说话一次,我的一大半追星的心愿就算了结了。
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,不可能的男神。
遇见他,靠的全是幸运和人品。
祝我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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